天津市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宝山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事项代码:5041 分项名称:新办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
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有关流程如下: (一)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请于2012年9月1日至15日登陆天津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
关于天津市2015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面试)相关时间调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天津市2015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面试)相关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面试网上报名时间 面试网上报名时间延
(三)面试费用 天津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四)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18年1月3日--5日期间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三
1.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2. 对于以居住证方式申请认定的,需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吗? (1)2013年6月30日前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
(一)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请于2015年9月1日至10日登陆天津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201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20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市(持有2013年6月30日前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或2013年7月1日后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注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经高等学校确认的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
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3。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9月5日—9月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未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七、面试结果查询 2017年6月13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